
工伤十级意外险和工伤险双重赔付吗?
工伤保险赔付与意外险赔付是没有冲突的,只要符合意外保险范围内的工伤,是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和意外保险的共同赔付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工伤险和意外险可以同时报吗?
不可以。
工伤保险限于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意外险的范围要更广一些,无发生地域限制,也不限定是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等。两类保险医疗费一般是不可以重复报销的,因为医疗费属于费用补充型的,只能报销社保未报完的剩余部分。但如系定额给付(如日住院补贴)及身故或全残保障的赔偿金可以获得重复赔偿。
可以,工伤险和意外险是可以同时享受的。工伤险和意外险可以同时报销,也就是说报了工伤险,意外险还可以再报。或者是意外险理赔了,再去报工伤险也可以的。只要出险的案件,同时满足工伤险与意外险的报销范围,那么两者就可以同时进行报销。
工伤赔偿要减去老板缴的意外险赔偿吗?
法无禁止,即是许可!工伤既可以得到企业支付的工伤赔付,也能得到意外险的另一份赔付,也就是双份赔付。依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企业为职工投保人身意外险时,被保险人必须是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且受益人必须是劳动者或其近亲属!企业为员工购买人身意外险,是企业为员工提供的一种***,其根本目的是为了吸引人力资源,提高企业凝聚力。因此,题主的说法是不成立的。
首先确定你老板买的是团意险还是雇主险。如果是团意险,等于老板掏钱给你买了份短期意外险,受益人是个人,与老板无关,所以除了获得团意险赔偿外不影响任何其他赔偿。这么说吧,你老板买的如果是团意险,等于你自己买了份保险,不能免除他的任何责任。如果是雇主险,那么受益人是企业或者说你老板,那么是要他赔你的钱保险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赔给你老板,和你一点关系也没有。够通俗易懂了吧!
工伤赔偿在我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程序和标准,是对用人单位强制要求购买的社会保险,相关赔偿标准按规定执行,与商业保险无关。
而意外险则属于商业保险,是企业为了规避风险减少损失通常的举措,属于企业或个人的商业行为。
那么谁获得意外险的受益呢?这得看商业保险合同上的具体内容。
若企业把意外保险作为员工***,明确受益对象是员工自身,则意外发生时,由员工获得赔偿。若不是,则按合同上的内容和受益对象进行。
员工工伤赔偿和老板交的意外险是两个性质的费用,谈不上减的事。
区分是工伤保险赔偿还是发生工伤后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
意外伤害保险是属于商业保险,不仅限于发生工伤。
希望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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