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哪里登记?
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或劳动保障所办理。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附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
①未满18周岁的人员:《户口簿》(户口簿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16周岁以下人员未领***的可不提供)。
②18周岁以上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人员:《户口簿》(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③18周岁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户口簿》(户口簿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或转业证件)。
④低保对象:《户口簿》、《***》、《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特殊病种医疗证怎么用?
申请条件:参保人员患规定的病种且经医疗专家组审核,符合鉴定标准条件的,可申请办理《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提交材料:①***需提供:本人近两年二级以上医院的住院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以及相关的检查、化验结果等材料,两张一寸照片。②报销费用时:提供《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复印件、发票、本式三联处方;《特殊疾病门诊等医疗费用单位汇总表》、《个人医疗费汇总表》。办理程序:个人填写《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个人申请表》并附携带材料,由单位汇总报送区医保处,统一组织体检。经医疗专家组审核且符合标准的,经公示无异议后发给《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本人确定一所综合或专科医院作为个人的定点医院,一年内不得变更。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每年持相关材料到医保处审核一次,患确定病种的门诊医疗费,在一个统筹年度内,扣一次起付钱后,剩余部分按规定比例报销。异地居住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半年结算一次,参保患者将相关材料交到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统一到医保处结算。看您是哪个地方的,咨询当地社保局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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